|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0205MA20UT3619 | ******中心9号楼2121 | 83.19(均分制) | ****164.1元 |
| 服务类 |
| 名称:2025年度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部分费率按1.5%,100万-500万部分费率按0.8%,500万-1000万部分费率按0.45%,在以上计算方法的基础上按六四折计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标底编制费参照《关于**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2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76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东亭街道华夏南路9号
联系人:顾铭
联系电话:0510-****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5号
联系人:钱佳玉
联系电话:180****7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佳玉
电话:180****765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