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8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14日至 2025年05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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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B8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B8实验室建设项目选址**市**区联和街道神舟路268号B栋扩建,年研发聚苯乙烯荧光微球500g、聚苯乙烯彩色微球50g和聚苯乙烯磁珠100g。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TVOC、NMHC、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苯乙烯)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乙烯)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应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应达到**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气-03)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