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1月,受****的委托,****对**市**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原**市**区乐从宝粘德淀粉结液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市**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原**市**区乐从宝粘德淀粉结液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原**市**区乐从宝粘德淀粉结液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市**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
项目业主:****
调查单位:****
地块现状:地块占地面积2973.06m2,地块区域现状主要为空置。根据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拟将地块使用功能为工业用地(M)、道路。经现场勘探,未见潜在污染源,未见明显污染迹象。
二、调查过程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区域主要为厂房所在区域,重点调查的区域主要有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间等,本次调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甲醛、苯系物等。
三、采样过程
于2025年1月10日对土壤进行采样,土壤:共设置土壤监测点位3个土壤柱状样点位和1个土壤对照点,并引用1个土壤对照点,土壤柱状样设计采样深度6m,每个土孔采样4层,共采集土壤样品13个,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甲醛等47项。
地下水:地下水井4个(地块内3个,1个对照水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监测项目包括pH、浊度、铅、砷、铜、镍、汞、镉、六价铬、可萃取石油烃(C10-C40)、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15项。
四、调查结论
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值均低于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浊度经风险分析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市**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改造项目原**市**区乐从宝粘德淀粉结液厂地块可作为工业用地(M)、道路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