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学生宿舍A#、B#、食堂C#、食堂一、食堂二等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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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二期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学生宿舍A#、B#、食堂C#、食堂一、食堂二等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2025-05-16 10:07



****学院建****学院二期项目位于**县**镇。学生宿舍 A#、B#、食堂 C#、食堂一、食堂二分别于2012年7月27日、2012年10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0178号)。****规划局于2015年10月28日批****学院二期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征地面积137638.44㎡,实用地面积104169.93㎡,总建筑面积116301.84 ㎡,总计容面积,109411.91㎡,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0.01%,绿地率25%。

现建设单位为****事宜,拟对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根据现行已批控规调整该项目实用地面积,总平面图中地形底图、各类规划控制线等根据最新地形及控规进行更新;

2.将学生宿舍A#功能调整为教研办公楼A#,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3.将学生宿舍B#功能调整为教研办公楼B#,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4.将食堂C#功能调整为实训楼C#,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5.将食堂一功能调整为食堂、****中心,对三层、四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建筑轮廓及外立面保持不变,调整后单体其余指标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致;

6.将食堂二功能调整为工科教学实训楼,对各层室内进行重新分隔,根据现状修测调整建筑轮廓,外立面保持不变;该单体原批建筑面积3680.045㎡,占地面积1050.65㎡,调整后建筑面积3826.53㎡,占地面积978.82㎡

7.根据现状修测报告调整工科教学实训楼(扩建部分)建筑轮廓线及总**位等,同时申请按现状补办工科教学实训楼(扩建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部分建筑面积531.07㎡,计容建筑面积531.07㎡,占地面积187.63㎡。

8.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征地面积137638㎡,实用地面积119224.64㎡,总建筑面积116452.54㎡,总计容建筑面积109562.61㎡,建筑占地面积20844.73㎡,容积率0.92,建筑密度17.48%,绿地率35%。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省实施》第五十三条,现将变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示地点:****学院二期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4****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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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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