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美科宣传方案遴选公告 | ||||||||
| 发布时间:2025/5/20 9:04:43 | ||||||||
| 各(潜在)供应商: ****保健院医美科宣传方案进行遴选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 月 19 日至 5月 22 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美科宣传方案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县妇幼保健医美科宣传方案)
供应商应对包内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无严重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报价截止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需提交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成册) 1、报价单、服务方案; 2、报价公司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询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以上资料务必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所提交资料需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印章及密封好。 五、提交资料地点:**县罗阳街道**六路7****保健院****采购办(可直接提交或邮寄送达)。 附件:详见**县妇幼保健医美科宣传方案。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2-****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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