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利用煤矸石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63&YX-6)”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利用煤矸石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63&YX-6)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驿马乡孟南庄村,采煤区综合治理面积约11.0358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填工程、拦挡工程、防渗工程、边坡整形工程、消力池工程、集水池、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削坡、整地工程及配套安全、监测、消防、环保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通讯地址:**市驿马乡孟南庄村
3.联系人:武矿长
4.联系电话:0354-****012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公司
2.通讯地址:**市**区漪汾街26号3幢10层3号
3.联系人:王工
4.联系电话:139****5320
5.电子邮箱:sxboyou@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利用煤矸石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63&YX-6)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州)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村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 市(州)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