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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31571A | 建设单位法人:刘四元 |
| 邱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开发区南区爱玛路与**道** |
| ****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70-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路6号 |
| 经度:116.973669 纬度: 38.88251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08 |
| 津静审经〔2024〕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31571A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3157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力鸿集团之恒环境****公司 |
| ****0104MA06FECD5E | 验收监测单位:力鸿集团华能环境监测****公司 |
| ****0223MA05L59A9F | 竣工时间:2025-02-20 |
| 2025-02-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8 |
| 2025-04-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0367 |
| 你公司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路6号,建筑面积12467.8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对现有PVB生产线的老旧损坏、自动化程度低的生产、公辅设备进行更换,购置安装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敷料基片5000万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更换的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26.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
| 无变化,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敷料基片5000万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更换的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26.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
| 无变化,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政天然气管网-厂区燃气管网-导热油炉-工艺用热 | 实际建设情况:市政天然气管网-厂区燃气管网-导热油炉-工艺用热 |
| 无变化,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现有PVB生产线缩合工序废气、**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PVB生产线干燥废气应经现有及**“旋风除尘+三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应经“碱液喷淋+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投料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涂布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备涂布机补充冷却用纯水纯水机排浓水应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开发区高****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布袋、检验废物(PVB生产线)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 RO膜、废滤芯(纯水制备)、废包装物(无纺布、油光纸、产品)、清扫****回收部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更换的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26.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本项目第一阶段无废水产生。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废导热油产生后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不在厂区内暂存(现阶段未产生)。本项目第一阶段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无变化,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算,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VOCs 0.637t/a、颗粒物0.515t/a、二氧化硫0.302t/a、氮氧化物0.458t/a、化学需氧量0.012t/a。鉴于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并未超过现有工程排放,本项目总量由现有项目总量平衡解决,需新申请总量为:VOCs 0.593t/a。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已按照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172t/a、二氧化硫0.0129t/a、氮氧化物01982t/a,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要求。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项目第一阶段已重新申请排污许可。 |
| 无变化,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9959 | 0 | 0 | 0 | 0 | 9.996 | 0 | |
| 26.2 | 0 | 0 | 0 | 0 | 26.2 | 0 | |
| 0.0284 | 0 | 0 | 0 | 0 | 0.028 | 0 | |
| 2.339 | 0 | 0 | 0 | 0 | 2.339 | 0 | |
| 0.035 | 0 | 0 | 0 | 0 | 0.03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54 | 0.0129 | 0 | 0.054 | 0 | 0.013 | -0.041 | / |
| 0.624 | 0.1982 | 0 | 0.624 | 0 | 0.198 | -0.426 | / |
| 0.0624 | 0.0172 | 0 | 0.0624 | 0 | 0.017 | -0.045 | / |
| 0.305 | 0 | 0 | 0 | 0 | 0.305 | 0 | / |
|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151-2020) | 6t/h导热油炉和低氮燃烧器已建成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 |
| 1 | 供热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依托现有供热房建设6t/h导热油炉 | 北侧、东侧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本项目第一阶段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你公司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路6号,建筑面积12467.8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对现有PVB生产线的老旧损坏、自动化程度低的生产、公辅设备进行更换,购置安装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敷料基片5000万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更换的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26.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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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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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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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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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算,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VOCs0.637t/a、颗粒物0.515t/a、二氧化硫0.302t/a、氮氧化物0.458t/a、化学需氧量0.012t/a。鉴于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并未超过现有工程排放量,本项目总量由现有项目总量平衡解决,需新申请总量为:VOCs0.593t/a。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六、本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 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8.《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172t/a、二氧化硫0.0129t/a、氮氧化物01982t/a,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要求,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公司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登记。本项目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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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路6号,建筑面积12467.8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对现有PVB生产线的老旧损坏、自动化程度低的生产、公辅设备进行更换,购置安装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敷料基片5000万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更换的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26.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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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算,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最高限值为:VOCs0.637t/a、颗粒物0.515t/a、二氧化硫0.302t/a、氮氧化物0.458t/a、化学需氧量0.012t/a。鉴于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并未超过现有工程排放量,本项目总量由现有项目总量平衡解决,需新申请总量为:VOCs0.593t/a。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六、本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 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8.《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172t/a、二氧化硫0.0129t/a、氮氧化物01982t/a,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要求,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公司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登记。本次验收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未建部分纳入第二阶段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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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