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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277918X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万宝 |
| 和学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街道万格路490号 |
| 宁蒗县金棉河扎古河入口至黄家湾子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0.58996,100.58756 纬度: 27.18354,27.193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2 |
| 丽环宁审〔2022〕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32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27791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 ****0102MAC8PRN88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086110 | 竣工时间:2023-04-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175KwM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宁蒗县金棉河扎古河入口至黄家湾子段治理工程为金棉河干流、支流黑菜河、凹落河支流及老鸦沟部分河段,治理河道总长 6.016km。其中,金棉河干流治理起点为扎古河入口,终点为黄家湾子,治理河长 3.766km;支流黑菜河治理河长 0.575km,支流凹落河治理河长 1.266km,老鸦沟治理河长 0.409km。该工程治理段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 5 级,拦砂坝工程级别为 1 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实施治理河道长度为2.37km,共分为两个标段实施,一标段黑菜河,二标段凹落河,其中:凹落河1.266km,黑菜河1.106km。 |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老鸦沟及金棉河段进行治理,黑菜河治理河段较环评阶段增加0.531km。增加的治理河段周边无环境敏感的分布,现施工已结束,实施过程中未收到环境违法投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取水坝施工、河堤施工、渠道恢复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取水坝施工、河堤施工、渠道恢复施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文件 (1)废气 ①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河段临近金棉村和大石包村一侧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②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④施工生产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洒水降尘。⑤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⑥河道两岸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放,以减少堆放时间,降低起尘量。⑦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⑧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运输车辆路过村庄或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⑨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2)废水 ①生活污水:3#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1个5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②建筑施工废水:在3个施工生产及生活区设置1个1m3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③雨季径流: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3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共3个沉淀池,每个2m3。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④混凝土拌和废水:2个砼拌合站旁各设置1个2m3沉淀池,混凝土拌和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⑤混凝土养护废水:控制混凝土养护用水量,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3)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在治理河段临近金棉村和大石包村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③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④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⑤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 ①表土:回用于绿化种植。 ②废弃土石方:堆存于临时堆场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③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④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前做好有效的施工组织计划,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建设单位必须遵照土地管理和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工前办理占用相关手续。临时堆场设置挡墙和截排水沟;堆存过程中严格按照水保要求加强临时堆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等进行生态恢复,在植被恢复中,严禁引入外来入侵植物。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开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爬行动物通道的通畅。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做好施工期“三废”管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固废应妥善处置,禁止排入河道内阻塞,影响鱼类生存。项目施工过程中保留河床原有形态,禁止开采河床中鹅卵石作为建筑材料。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项目施工前办理相关占地手续后方可开工。 2、批复要求 (1)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设计,合理布局,遵循“少扰动、少破坏”,“生态优先、优化施工”原则,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超范围占地、禁止越界施工,减轻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工程临时占地应尽可能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确实不能避让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管控要求进行保护。 (2) 规范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合理布局,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物料须封闭式运输,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妥善收集处理施工废水,保护项目区水环境。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降尘或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治水土流失。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施工布局和时序,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施工期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治原则为“减量化、**化和无害化”。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利用,不得乱弃乱倒,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输到表土堆场;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置,不得乱弃乱倒影响项目区生态环境。 (5)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防止噪声扰民。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维修,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1、环评文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期已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蓬盖、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等环评提出的各项防尘措施,现在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生产生活区。设置2个2m3混凝土拌和废水沉淀池、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挡拦措施,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3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共3个沉淀池,每个2m3。项目施工期设置有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均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会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不外排。现在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本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环评提出的分段施工、设置围挡、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目前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项目施工期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土用于周边农田、耕地种植覆土。废弃土石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自求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材、废水泥包装袋、少量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金棉村的生活垃圾房,统一处理。施工期固废的处置率为100%;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遵照土地管理和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工前办理占用相关手续。临时堆场设置挡拦措施和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施工过程中施工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固废应妥善处置,不排入河道内阻塞,影响鱼类生存。项目施工过程中保留河床原有形态,禁止开采河床中鹅卵石作为建筑材料。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 2、环评批复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临时堆场设置于治理河道内,施工期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办公区,石料加工、钢筋加工均位于河道治理占地范围内。遵循“少扰动、少破坏”,“生态优先、优化施工”原则。项目施工便道留作当地乡村公路,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生产生活区,不需要进行植被恢复及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及截排水沟等污染治理设施,由于施工地点较分散,施工过程废气通过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居民点近距离施工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段,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干扰,施工噪声对施工点距离较近的居民的影响小。施工过程中未进行废气及噪声的监测。项目为防洪防洪除涝工程,不会对治理河段内的底泥造成污染,未对底泥进行监测。未对涉及的河段地表水体进行监测。项目已经严格执行了其他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目前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已进行妥善处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期已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蓬盖、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等环评提出的各项防尘措施,现在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生产生活区。设置2个2m3混凝土拌和废水沉淀池、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挡拦措施,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3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共3个沉淀池,每个2m3。项目施工期设置有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均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会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不外排。现在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土用于周边农田、耕地种植覆土。废弃土石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自求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材、废水泥包装袋、少量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金棉村的生活垃圾房,统一处理。施工期固废的处置率为100%;本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环评提出的分段施工、设置围挡、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目前施工期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项目施工期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 |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老鸦沟及金棉河段进行治理,黑菜河治理河段较环评阶段增加0.531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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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治水土流失。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施工布局和时序,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施工期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治原则为“减量化、**化和无害化”。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利用,不得乱弃乱倒,剥离的表土要及时运输到表土堆场;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置,不得乱弃乱倒影响项目区生态环境。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土用于周边农田、耕地种植覆土。废弃土石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自求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材、废水泥包装袋、少量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金棉村的生活垃圾房,统一处理。施工期固废的处置率为100%。 |
| 1 | (1)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前做好有效的施工组织计划,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 (2)建设单位必须遵照土地管理和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工前办理占用相关手续。 (3)临时堆场设置挡墙和截排水沟;堆存过程中严格按照水保要求加强临时堆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等进行生态恢复,在植被恢复中,严禁引入外来入侵植物。 (5)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开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爬行动物通道的通畅。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6)做好施工期“三废”管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固废应妥善处置,禁止排入河道内阻塞,影响鱼类生存。 (7)项目施工过程中保留河床原有形态,禁止开采河床中鹅卵石作为建筑材料。 (8)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 (9)项目施工前办理相关占地手续后方可开工。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范围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遵照土地管理和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工前办理占用相关手续。临时堆场设置挡拦措施和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施工过程中施工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固废应妥善处置,不排入河道内阻塞,影响鱼类生存。项目施工过程中保留河床原有形态,禁止开采河床中鹅卵石作为建筑材料。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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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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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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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设计,合理布局,遵循“少扰动、少破坏”,“生态优先、优化施工”原则,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超范围占地、禁止越界施工,减轻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工程临时占地应尽可能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确实不能避让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管控要求进行保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临时堆场设置于治理河道内,施工期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办公区,石料加工、钢筋加工均位于河道治理占地范围内。遵循“少扰动、少破坏”,“生态优先、优化施工”原则。项目施工便道留作当地乡村公路,租用金棉村的民房作为生产生活区,不需要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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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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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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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