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市新中轴**片区**村改造项目启动区估算报告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5-21 00:00 至2025-5-24 00:00止),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主)****(成)**市衡信土****公司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公司 |
| 总得分 | 92.67 | 71.72 | 39.08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865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5月20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市新中轴**片区**村改造项目启动区估算报告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公司 | 通过 | |
| 3 | (主)****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865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