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顺和鞋材产研一体化产业园(3#厂房、5#宿舍楼、6#-7#厂房、S1大门、S2锅炉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函

审批
福建-泉州-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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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5〕78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关于**顺和鞋材产研一体化产业园(3#厂房、5#宿舍楼、6#-7#厂房、S1大门、S2锅炉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函
时间:2025-05-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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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申请办理“**顺和鞋材产研一体化产业园(3#厂房、5#宿舍楼、6#-7#厂房、S1大门、S2锅炉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函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经审核,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总用地面积为52633平方米。本期有关技术指标批准如下:总建筑面积83835.6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0477.2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58.45平方米;另有不计入建筑面积但计入计容建筑面积1258.37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抓紧按照评审会议纪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单位)确认。
三、你单位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物放样(规划验线)、±0.0验线等手续。
四、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如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化的,你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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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
抄送:市住建局、****管理局、****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管理委员会、**台商投资区自****交通局、**台****服务局、**台商投资****管理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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