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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经办人: | 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75-****0013 | 标书售价(元): | 0 |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报名时间: | 2025-05-23 16:45:29 - 2025-05-28 10:00:00 |
| 报价时间: | 2025-05-23 16:45:29 - 2025-05-28 10:00:00 | 品目分类: | 计算机设备 |
| 项目预算: | 3.9 万元 | 报价方式: | 往下报/ |
| 是否启用合格供应商库: | 否 | ||
| 采购内容: | 笔记本电脑 | ||
| 商务要求: | 1.总报价须控制在3.9万元以内,否则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须在平台系统内填写单项报价,供应商在单项报价前请查看笔记本电脑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下载报价单]并盖章上传。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单格式导致单价或总价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配置与装箱单相符,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型号、规格、制造商及生产或出厂日期,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上述提出的要求。4.报价金额包含标的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产品,价格包括运输费、辅材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原厂质保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5.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通知(订单)发货,货物应按采购人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运抵至指定地点,并提供盖章的供货清单。6.付款方式:货款在采购人验收通过(产品型号、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在申请支付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破损问题需在七日内无条件退换,笔记本电脑三年原厂质保,质保期按验收完成之日起执行。8.**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价的1.5%)。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9.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并在阳光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或报价时间截止(开标)时有效报价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标书代写 | ||
采购物品清单
标段名称: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预算单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配置及技术指标 |
| 1 | 笔记本电脑 | 华为 | 华为擎云 L420x及相关配件 | 13000元 | 3 | 台 | 39000元 | 详见技术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