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园街道监控中心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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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中心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清华大学一区65号综治办;

3.项目总投资:暂估约48万元;

4.项目需求:

为适应和满足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建设技防创安的管理要求、现需全面升级现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确保当前视频监控设备设施及系统平台在图像采集、数据传输、存储、查阅、下载等基本功能方面满足使用需求。

5.项目建设内容:

升级改造现有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1)平台视频接入容量达到1000路;

(2)视频监控摄像机点位地图嵌入;

(3)自动监测及统计故障设施设备功能等;

(4)对标“**时间”自动校时;

(5)监控室终端显示大屏为10块49英寸系列拼接屏;

(6)客户端电脑

具体项目需求需意向单位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6.技术标准及政策法规要求:

(1)技术标准:《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国家标准》

(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三、资格要求

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

3.现有监控系统主体为海康威视产品,为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故本次改造升级须为海康威视产品或其他品牌可兼容产品,需提供相应兼容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2025年5月23日12时至2025年5月28日12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比选资料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3.单位或人员资质证书;

4.无失信证明资料;

5.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6.报价文件;

7.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8.其他有利于比选的材料。


五、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2时;标书代写

2.比选文件送达方式:****大学一区65号综治办);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

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未中选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电 话:****2003

注:****综治办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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