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26日至 2025年0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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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迁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在**市**区联和街道南翔三路11号5栋107房、108房、304房、305房迁扩建。主要从事检测服务实验,年新增检测服务13万人份,迁扩建后全厂年检测服务31万人份。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厂集中处理。第二****处理站(调节+气浮+沉淀+过滤+紫外消毒)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厂集中处理。实验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集中收集,其中VOCs、非甲烷总烃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排放限值,甲醇应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