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鸡西-恒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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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5-26 1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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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迎宾街2****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

**省**市**区**乡**村

****

该项目属**项目,拟建于**省**市**区**乡**村。厂区占地面积4184.73m2,**一座厂房,内设型煤加工车间、原料区和产品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型煤3000t。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上料、破碎、筛分、成型、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能力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7cm/s。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

(三)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布袋除尘器收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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