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88号
****改革局关于**县漳溪畲族乡典型镇培育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漳溪畲族乡典型镇培育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漳溪畲族乡典型镇培育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圩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乡入口通道至圩镇街道综合整治提升、美丽示范主街建设、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生态绿美小公园建设约3600平方米、美丽步道建设工程约6400平方米、****停车场升级改造约1100平方米、**电动车充电场所;(二)圩镇环境秩序整治工程:**垃圾分类收集点10个、二层公厕外立面提升约180平方米;(三)公共建筑提质改造工程:美丽圩镇客厅提质改造、农贸市场综合提升约980平方米、****学校升级改造;(四)漳溪畲族乡汶****基地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建筑立面风貌提升、两侧绿化提升约2400平方米、休闲空间改造提升、汶水塘特色文化提升。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4842.49万元内。资金来源:拟申请第三批典型镇培育省级补助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漳溪畲族乡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年4月18日);《关于**县漳溪畲族乡典型镇培育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66号);《关于**县漳溪畲族乡典型镇培育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457号);《**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城镇建设〔2025〕4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457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