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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库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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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500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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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7 |
| 其他 |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和期限要求各自承担,按时足额缴纳。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报名竞价时的名称(姓名)必须与今后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名称(姓名)保持一致,不能更改。 6.项目成交后,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 7.产证办理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意向方务必在报名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标的资产过户相关政策。项目成交后,非因产权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详见附件《资产转让合同》(样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