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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团结住宅区综合楼(团结小区18号楼)房产 |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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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2.1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5-27 |
| 动态报价 |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土地性质为划拨,已取得****规划局批准,同意先转让后补缴土地出让金。本次评估价值包含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由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性质转出让手续,与之相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一层房产为租赁状态,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本次评估价值不包含承租方自行装修、装饰的价值,转让标的涉及的装修装饰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以受让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或聘请双方认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准。 (3)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勘查转让标的,****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交易所****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