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商贸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及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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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及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促进新消费品牌健康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 ****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委厅〔2024〕64号),****园区,探索形成**促进新消费品牌健康发展的服务体系和经验模式,****园区高质量发展及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项目拟依托专业咨询****商贸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消费品牌品类、**新消费品牌培育体系开展相关研究,形成《****园区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和《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报告》成果报告,****商贸园区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消费品牌建设主体提供理论与研究支撑。

二、采购需求

****商贸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研究,形成《****园区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通****商贸产业园区开展系统性调研,围绕《****商贸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提能级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的“培育主导产业”“育强镇园之宝”“擦亮优势品牌”“提质升级场景”“打造产业载体”“举办高能级活动”六大核心任务,****园区**禀赋与发展基础,量身定制个性化、阶段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同时,整合域内外优质企业、活动及平台**,为园区产业升级、品牌培育等提供支撑,****园区发展实践,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开展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形成《新消费品牌培育研究报告》。一是开展新消费品牌品类研究。以进一步激活“需求侧”潜能、培育消费新增长点、通过消费升级撬动“供给侧”改革为目标,结合**在消费和产业上的优势,完成**新消费品牌特色画像、明确**新消费品牌发展的细分赛道,依托现有**新消费品牌库,梳理并优化**新消费品牌品类结构,构建新消费品牌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分阶段成长策略与服务举措建议。二是开展新消费品牌培育体系研究。结合**新消费建设主体发展现状,研究构建企业、品牌、场景、创新要素共创的联动机制,结合其他城市经验,探索并总结具有**特色的适宜新消费品牌发展的培育与服务体系,形成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消费品牌培育经验,提升**新消费品牌国内外影响力。

上述研究成果报告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验收时止;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且采购方收到成交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方费用总金额的50%;全部服务内容结束后,成交方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方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方费用总金额的50%。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2025年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比选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8-****3671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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