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浙江交控盛安置业有限公司汀雨晓月里项目第三方查验及交付陪验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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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司汀雨晓月里项目第三方查验及交付陪验服务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供应商:

本补遗书作为****本部******公司汀雨晓月里项目第三方查验及交付陪验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标书代写

****本部******公司汀雨晓月里项目第三方查验及交付陪验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澄清

问题:1,在“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报价单”项目内容中有“一房一验”与“跟踪销项”。其中“跟踪销项”的需求数量为6即3人/月,周期2个月。提问(1):“一房一验”无人员配置标准,人员配置是否同样按照3人/,周期按第一章“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提问(2):若“一房一验”按3人/月,12个月配置查验人员,“跟踪销项”人员是需要额外增加3人服务2个月,还是使用原有“一房一验”人员,进行“跟踪销项”服务。2,合同格式中“第四条:考核要求”中考核扣除是否有上限。

回复:1:一房一验报价按清单面积考虑,服务周期从项目竣备到交付(暂定4个月,具体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且应在响应方案中体现。

2:跟踪销项人员是否使用原有一房一验人员由供应商按项目需求自行考虑,且应在响应方案中体现。

3:合同格式中第四条考核扣除金额不设上限。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6月5日14点30前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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