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06 16:25 至 2025-06-21 16:25 | |||
| 行政区划 | **省-西咸新区-能源办 | 地块面积(m2) | 139084.2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公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沣湾四路以南,金科三路以东,沣湾一路以北,金科路以西 | |||
| 经度 | 108.775890 | 纬度 | 34.32518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24 至 2025-06-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袁少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4133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袁少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357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赵昭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606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大厦A座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地块位于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沣湾四路以南,金科三路以东,沣湾一路以北,金科路以西,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77589°,N34.32518°。调查地块包含XXFD-JM02-132地块、XXFD-JM02-133地块、XXFD-JM02-137地块、代征绿地和代征道路,总调查面积为139084.25平方米。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37个样品,获取地块内有****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2、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5个样品,监测因子为测试项目为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石油类。 3、本地块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氟化物参考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氟化物背景值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进行评价,石油类参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22)表A.1标准限值要求进行评价。 4、根据分析检测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氟化物含量符合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氟化物背景值范围。 本次监测地下水污染指标中各点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各点位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通过与地块内地下水对照点监测结果对比可知,对照点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浓度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表明该区域上述指标的背景值较高,且超标指标均为感官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对人体健康无影响。 综上,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本次调查可于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