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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省**市**区均安镇沙浦村**工业区**西路5****中心地理坐标:22.730047°N,113.117822°E);项目租用一栋1层建筑物的第一层01单元作为厂房,总占地面积为950m2,总建筑面积为950m2;项目总投资13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主要从事LED灯管的生产销售,年产LED灯管500万支。
本次验收范围为****迁扩建项目整体验收,包括:搅拌机1台、涂粉机2台、切割机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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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