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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县宣成乡通村道路修复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信息的函》收悉。我局以《****关于**县宣成乡通村道路修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252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
同意原批复内容“项目采取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承接的方式实施,共需务工人员67名,拟发放劳务报酬142.38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28万元的33.27%”变更为“项目采取以工代赈非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承接的方式实施,共需务工人员108名,拟发放劳务报酬151.87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28万元的35.48%”。汀发改审批〔2024〕252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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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