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环境监测站《**市临溪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370
地 址:**市**四路85号3楼****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临溪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省**市**市阳和镇、高兴镇 | ****环境监测站 | **众投****公司 | 本项目总治理长度1.723km,**护岸1692m。****处理厂上下游段治理长度857m,**护岸528m;污水处理厂下游左岸支沟段治理长度为93m,**护岸178m(其中左岸85m、右岸93m);阳和镇危桥段治理长度557m,**护岸557m(其中上游段260m、下游段297m);高兴镇段治理长度216m,**护岸429m(其中左岸213m,右岸216m)。均采用仰斜式护岸挡墙。河道清淤、疏浚长度为1723m,绿化面积约4236.3m2。 本项目总投资79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8%。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主要为占地影响,采取对工程占地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扩大临时施工占地,产生的弃土、淤泥及时处理。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整治。拟在河道两侧实施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因施工破坏的原有植被,也具有景观改造、优化环境质量的作用。本项目河道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应严格做好临时堆场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实行表土保护利用、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设计、临时防护与其他工程设计,并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堆场、施工围堰等施工迹地恢复措施。 (二)施工废气。本项目施工扬尘采用封闭围挡施工,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喷淋、喷雾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减少交通拥挤和堵塞概率,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对临时堆场定期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轻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废水。基坑废水通过在围堰施工处设置专门的沉淀池,泥沙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悬浮物不得随意排放,设置沉淀池,位于施工区场地大门处,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河道。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清淤淤泥脱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四)施工固废。弃方(主要为河道疏浚污泥)经脱水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做园林绿化用土。建筑废料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堆场。生活垃圾、疏浚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市临溪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治理和堤岸建设,属于河湖治理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改善当地景观,营运期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改革局出具《****改革局关于**市临溪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202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