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手柄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及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满足临床眼耳鼻喉科工作需要,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手柄项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并同时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本项目经我院眼耳鼻喉科相关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一、项目概况
申请科室名称:眼耳鼻喉科
采购项目名称: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手柄,型号:690880A(设备生产厂家:眼力健(**)****公司)
采购项目数量:1台
采购控制价格:9.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采购产品用途:与科室现有的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配套使用,用于白内障手术使用。
拟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临床科室理由如下:
眼耳鼻喉科原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手柄年限较久,现可使用的手柄数量已无法满足临床手术的需要 因此采购与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配合使用的手柄。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设备生产厂家眼力健(**)****公司授权****为超声乳化治疗仪配件的区域代理商。超声乳化手柄、探针、手柄等配件,均为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设备专机专用配件,经设备厂商严格测试,确保与设备核心部件无缝配合,避免因尺寸偏差等问题导致运行异常,能维持设备长期稳定。该设备由于属于厂家专机专用设备。****医院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功能的正常使用,只能由设备眼力健(**)****公司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供应商:****
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2年。(如在质保期存在故障问题及时更换新机或配件)
(二)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改造交付使用并完成验收工作。
3、服务地点:****。
4、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5、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注:本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或未响应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公示的期限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7日
异议的反馈: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公示中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反馈。
四、开标时间: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初定于2025年6月18日 15:30开标。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报价单;
4.投标人相关证件复印件;
5.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6.提供产品至少三家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服务合同复印件的价格销售记录。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对未装订的资料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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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