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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整改措施12)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四:整改措施12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四:**县竹席加工企业仍处于“散乱污”无序发展状态,环境问题比较普遍,群众投诉多,产业绿色化、规模化不够。
二、责任单位
****。
三、整改情况
措施12:制定并印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和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对我县工业企业开展“散乱污”摸排和分类整治工作。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督促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企业,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无法完善相关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厂区环境脏乱差的企业,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企业对厂区环境进行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改善厂区生产生活环境。通过采取一企一策整改措施,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四:整改措施12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验收,确定我县已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33
联系地址:**县**镇**路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