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17日至 2025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一、****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440118-04-01-906650)地点位于**市**区新塘镇新墩村仙女坑C栋02-04。项目占地面积为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预计宠物诊疗3150例/年,宠物美容洗浴4725例/年,宠物寄养服务3150例/年。项目员工人数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15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