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7158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中国人民**军某部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知识管理系统软件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 采购标的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简介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交付周期 |
交付地点 |
| 01 |
知识管理系统软件采购(二次) |
本项目主要是采购一套知识管理工具,具备大模型应用算法能力,包括微调、调用、知识处理、知识加工,知识库构建,支持向量数据库存储模式,支持多轮问答、搜索,支持语义检索等功能。 |
1套 |
52 |
52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付。 |
**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5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①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9通过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副本)。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06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2年06月1日至2025年06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2年06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标书代写
5.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起到2025年06月24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2发布地点:**市**区。
5.3发布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公司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5)签署保密承诺书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09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09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4投标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10-****8988/133****2205
质疑受理单位: 某部
质疑受理单位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10-****8986/153****8221
投诉主管单位: 某部
投诉主管单位联系人: 岳先生
联系电话: 010-****8986/153****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