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年产180万吨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吨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开发区**路与耕莘街交叉口东288米**瑞鑫达新材料产业园内,现有厂区北侧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因市场对酸轧联合高强度精品钢的需求提高,****拟拆除原有厂房18368平方米,**厂房50000平方米,主要**酸轧联合车间、轧辊及机修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电气室、污水处理站、乳化液站、酸再生、空压站等公辅设施用房。**年产180万吨1780mm六辊五机架酸轧联合生产线一条,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3台、废水处理、循环水冷却、酸再生、空压机、备用燃气锅炉等配套公辅设备和环保设备。
二、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com/s/1CNPVcqWP775Ka-fhVZU-kQpwd=n93v 提取码: n93v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com/s/14j-ZiZQsH60HVOxa_0BejApwd=krud 提取码: kru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78****6706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