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单价合计):24997.00元
采购需求: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堤防41.164千米,加培堤防601.821千米,处理沙堤长度148.193千米,堤坡防护41.811千米,治理险工段长度45.418千米,修建堤顶道路589.025千米等。本采购检测项目主要对2025年实施的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测达到实际发生累计250000元时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通知代理机构,如因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点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地点:**市**区**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街21号
联系方式:024-****4350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公司**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元
电 话:024-****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