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时间。
为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改善沿线交通状况,****开发区规划**间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进入调试期。现将调试期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试时间
调试期自2025年6月26日开始。
二、调试范围
本次调试范围为规划9路、11路、12路、22路。具体起点为
1、规划9路
起点坐标:g106.****3131,31.****0741(GCJ-02坐标);
终点坐标:g106.****9434,31.****0695(GCJ-02坐标)。
2、规划11路
起点坐标:g106.****6761,31.****3124(GCJ-02坐标);
终点坐标: g106.****2659,31.****1210(GCJ-02坐标)。
3、规划12路
起点坐标:g106.****0721,31.****6856(GCJ-02坐标);
终点坐标:g106.****5135,31.****6210(GCJ-02坐标)。
4、规划22路
起点坐标:g106.****0692,31.****2218(GCJ-02坐标);
终点坐标:g106.****4287,31.****3079(GCJ-02坐标)。
三、调试内容
在调试期内,我们将对公路的道路状况、标志标线、照明系统及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确保道路的安全性与畅通性。
四、交通指引
调试期间,公路将继续开放通行,但可能会出现临时交通管制。请过往车辆遵循现场指示标志,减速慢行,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安全提示
调试期间,公路沿线将有作业车辆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请驾驶员朋友注意避让,确保安全通行。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我们将尽快完成调试工作,确保公路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示。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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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