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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月,我局对年产5万吨硅块**回收利用项目、**省**市峨边彝族****学校建设项目(“山海情”柯峨教育协作帮扶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301
通讯地址:****
邮编:614300
2025年1月-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 1 | 年产5万吨硅块**回收利用项目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5〕1号 |
| 2 | **省**市峨边彝族****学校建设项目(“山海情”柯峨教育协作帮扶建设项目)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5〕2号 |
| 3 | 大渡河右岸峨边县沙坪镇新声村段堤防工程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5〕3号 |
| 4 | **省**市大渡河右岸峨边****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5〕4号 |
| 5 | **省******殡仪馆 建设工程 | 乐市环审峨边字〔202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