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
商住小区11#S220等5套抵债资产
的处置公告
****拟公开处置持有的5套抵债房产,为坐落于**省**市**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220等5套房产,面积合计408.21㎡。房产情况如下(坐落及面积按抵债裁定描述):
| 序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 1 |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220 |
商业 |
59.75 |
| 2 |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221 |
商业 |
61.07 |
| 3 |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120 |
商业 |
59.75 |
| 4 |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121 |
商业 |
61.07 |
| 5 |
**县涡河四桥南线东侧三清财富城商住小区11#S122 |
商业 |
166.57 |
| 合计 |
408.21 |
房产目前使用中,用于婚纱摄影。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区位优越、外观形态良好。
处置方式:租赁、单独或合并转让、拍卖转让(含网络竞价)、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资产转让条件:一次性付款。
资产租赁条件:租金不低于8万元/年。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受理对上述资产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法院裁定、产权登记部门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95、****6297
通讯地址:**市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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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