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柏露乡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部门: **市柏露乡 发文日期: 2025-07-01 19:58:28
标 题: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第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文标识公开属性的范围: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

第三条 公文的公开属性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一)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公文,应确定为“主动公开”属性。****政府信息的具体范畴应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除《条例》****机关****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条例》二十七至四十五条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政府信息,法律、行****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第四条 公文制作部门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标注进行核对把关,无标识公开属性的公文,应退回公文起草部门重新办理。

第五条 乡政府各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核管理,可参照本制度确定公开属性。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3
招标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