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京东保险-酒水试用检测及残值处置供应商招募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概述: |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京东保险-酒水试用检测及残值处置供应商招募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合约时间:1年 (二) 招标内容 1. 招募对象:具备酒水检测及残值处置服务商。本次项目针对用户购买的酒水订单完后的第8天-30天内,若用户因购买数量过多导致未全部饮用,可申请喝不完包退服务,单笔订单赔付上限5000元。(包装要求:原箱未拆封、无破损、溯源码完整,需保持原封不动,符合退款;若是包装、字体有损、胶带撕开痕迹等只要动了包装的任何封箱,均不符合退款场景)。项目商品单均约2000元,数量约150单/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招募数量:3家 3. 承接商品店铺:商品链接:店铺内整箱的酒水,不含单瓶 https://mall.****.com/index-****243521.html?from=pc https://mall.****.com/index-****7376.html?from=pc (三) 注意事项 1. 项目商品回寄方式:用户自行寄回商品到中标回收商地址,快递寄送费用由**君信承担。 2. 履约保证金:6000元,用于投诉罚金 3. 项目检测费标准:检测费(10元/台) 拒赔支付双倍检测费。 4. 项目残值金额计算规则(基准价):订单履约上限金额*中标折扣 5. 项目残值折扣起拍价25%,低于起拍价视为无效报价 6. 服务商不能在线上平台销售,不能再次卖给原用户 7. 服务商需对服务工单的录音、视频留存不低于90天。 8. 项目本次残值折扣有效期:60天,60天后若对折扣无异议,则继续按原折扣执行(特殊情况:60天后若服务商主动调低报价/残值比例,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我司并取得我司同意,自我司书面回复之日起,双方依据新的报价/残值比例结算。我司未同意的,双方仍应当对相关产品适用原报价/残值比例进行结算。未经我司同意,服务商调低报价/残值比例的,我司采取有权采取中止派单等相关措施,直至双方就新的报价/残值比例协商一致),按照主合同进行违约处罚。 9. 残值结算及开票:服务商完成保藏系统履约,保藏内残值金额按轧差方式填,残值不开票。 10. 授标后,服务商无故弃标,下次如再参与我司投标的,需在投前按照弃标标的中标金额的5%缴纳违约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缴纳,未按要求全额缴纳的,则无法参加我司的招标项目。 11. 授标后服务商累计出现2次弃标行为的,取消其后续参与投标资格。 12. 产生不符上述要求或违规行为,则对应报价按废标处理;查实****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处以:终止**/****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没收质保金/罚款/****机关等措施 (四) 投标与开标 1. 项目答疑:2025年7月7日13:00-14:00(**时间) 京ME视频会议信息视频会议信息 视频会议信息 ID: ****09975 密码: 011131 视频会议地址: https://3.cn/2kqBp-V3 入会电话: +86 10 ****0012 2. 投标方式:在京东招采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proc-bidding.****.com/home)平台在线注册报名及投标,本次投标报价内容为主商品折扣率,必须以 阿拉伯数字提交(如:15%系统填写0.15,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报价未按系统要求填写,均视为无效投标。 3.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8时00分(**时间) 4. 报价截止时间: 京东招采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proc-bidding.****.com/home)系统通知为准 5.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 定标规则:采用询比价方式,根据报价结果并满足2N+1原则选择最高报价为中标商(每个标的单独授标) (五)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2. 地址:[**京东总部2号楼C座] 3. 联系人:郑先生 4. 电话:180****5479 5. 邮箱:****@jd.com 6. 监督部门:[京东集团监察部],电话:400-****-3618,Mail:****@jd.com 注:本次招商活动由****负责解释和说明。标书代写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7-04 |
| 公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9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7 18:00:00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 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正常/在业,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及证照;企业注册地为中国大陆(除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及法人无涉诉及重大负面信息,经营风险,经营品牌无重大负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需经登记的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设代表机构并从事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从事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回收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 参标公司的在职员工,与京东员工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