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南门路94号**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门路94号**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4 | 标段名称 | **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暂估价)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南门路94号**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门路94号**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数据项备[20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精装修及智能化工程一标段(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南门路94号 2.2建设规模:本标段装修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7.3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高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合同估算价约3600万元,其中内装约2150万元,智能化约145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06-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4)根据《****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联合体所有单位扣分值之和计入)(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6)本项目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7)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使用一级建造师或一级建筑师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自行承担未及时更新注册证书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后果。。标书代写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标书代写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或变更联合体成员。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7-04 00:00至2025-07-11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7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市****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2025-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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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