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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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漷县镇TZ05-0101-6012、TZ05-0101-6014、TZ05-0101-6017、TZ05-0101-6019、TZ05-0101-6021地块
公示时间:2025-07-07至2025-07-11
受理时间:2025-06-30
项目概况:****拟在**市**区漷县镇TZ05-0101-6012、TZ05-0101-6014、TZ05-0101-6017、TZ05-0101-6019、TZ05-0101-6021地块建设****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80917.402m2,总建筑面积:2501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师生活动用房、报告厅、实训楼、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同步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广场铺装、运动场以及地下综合管线铺设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按照现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8000人进行建设。学校内设置有实训楼,****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病****实验室、****实验室等。用于教学实验,不涉及任何药物的研制及生产,不涉及P3和P4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不涉及辐射设备及实验过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各实训楼教学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无机废气经通风柜集中收集,干式过滤器吸附处理后,通过各实训楼楼顶8根(20m、25m、30m)排气筒排放;动物房小动物饲养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排风管网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所在建筑楼顶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气由排烟罩集中收集静电UV一体化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食堂6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教学实验过程产生的3-4遍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动物房清洗废水经臭氧消毒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学校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教学实验原辅材料等废包装物、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反渗膜、中药残渣等,针对一般工业固****回收部门和设备厂家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教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药物、药品、动物尸体、动物垫料、废试剂盒、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及废紫外线灯管等在各实训楼设置的标准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噪声:学校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风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油烟净化器风机、实验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6-30至2025-07-0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138****2040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101
邮寄地址:**区运**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2491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234354H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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