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四足机器人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8日 09: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晓金、余娜、胡丽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78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津泰路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6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102B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78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四足机器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警用四足机器人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在100-5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1.1%计取,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 开 户 行:****公司****分行 账号:423****1492。,更正为: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在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在100-5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1.1%计取,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 开 户 行:****公司****分行 账号:423****1049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合同包1:
| **** | 1,860,000.00元 | 83.85 |
①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②中标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2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102B 陈晓金收 0591-****6789)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0591-****8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102B
联系方式:0591-****67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晓金、余娜、胡丽梅
电话:0591-****6789
****
202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