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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及****《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备案办法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1]105号)有关要求,****委托评审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市****公司大庄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森林草原防****预警中心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0—****587
地址:****821室
邮箱:****@163.com
| 方 案 名 称 | 专家组意见 |
| **市****公司大庄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 | 予以通过 |
附件1 **市****公司大庄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文本).pdf
附件2 **市****公司大庄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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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