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托别乡卫生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示信息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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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示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新《固废法》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度危险废物防治信息予以公布。

一、 危废产生情况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

物理特性

危废特性

产生量(吨)

来源及工序

责任人

1

感染性医疗废物

HW01

固态

感染性

0.85038

医院各科室

居帕尔

2

损伤性医疗废物

HW01

固态

损伤性

0.62154

医院各科室

居帕尔

























2024年产生感染性废物0.85038吨,损伤性废物0.62154吨,其中委托****处置1.47192吨,年底库存量1.****666吨。

二、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毁形处理;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2.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不转让、买卖医疗废物。4.不随意丢弃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不再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5.及时将医疗废物将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6.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我院无发生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

2025年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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