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受医院资产管理办委托,拟对一批废旧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出让处置,诚邀符合条件的竞标人积极应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废旧资产为通用设备815件、专业设备199件,共计1014件,资产原值为陆佰贰拾捌万壹仟贰佰柒拾玖元零捌分(****279.08元),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清单》。****公司现场核查及专业评估,评估价值为叁万叁仟玖佰叁拾壹元整(33931.00元),此评估价值将作为本次拟处置资产的转让底价。
二、处置方式
询价。评标现场进行报价,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标书代写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医疗诊断和治疗设备再次使用或作其他违规用途,若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事故及责任等,均由中标方完全负责。(竞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且需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四、报名及竞标信息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1、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按顺序装订。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先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小组先对竞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竞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四)、磋商竞价信息:
1.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16:3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后勤物资管理办(急诊楼四楼)。标书代写
3.项目竞价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
4.项目竞价地点:****急诊楼二楼远程会议室。****办公室隔壁)
五、保证金
投标时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出让方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资产出让方及时签订合同并缴足成交款的。
投标人或中标人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继续应标或成交资格。
六、竞标人须知
1.标的物资明细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竞买人可在竞标前现场勘察(****,地址:红日大道东首6号,联系方式:0517-****6103);
2.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3.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4.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5.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受让方负责;
6.中标单位(自然人)需在成交后5日内完成出让物资的清运工作,搬运工具由成交单位自带,费用自理,安全自负,并确保清运过程符合环保及安全相关规定;
7.竞标结束、成交结果有效公布后,中标单位(自然人)应于当日向出让方缴纳全额成交款,次日签订合同。
七、本次处置联系事项
资产管理办联系人:刘老师 0517-****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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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