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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2025)晋0121证技111054号公告
[法医临床]
我院受理的原告温改仙与被告王金香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申请人王金香提出鉴定申请,鉴定事项为:对被申请人所开具的医疗诊断与医疗检查、治疗、护理之相关性和必要性进行司法鉴定,剔除对被申请人所开具的与病情不相关的检查治疗、护理及后续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鉴定评估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报名机构中审核并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
一、报名条件:
1、 依法设立登记,已取得司法行政部门、****协会颁发的业资质许可(证书),****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具备本案鉴定的资质要求。专业类别为法医临床。
2、接受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自愿承诺30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二、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8:30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德; 联系电话:0351-****742。
五、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我院定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本案鉴定机构,请已报名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或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到我院鉴定室参加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现场会,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