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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 《****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 《****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于2025年7月9日同意对主动申请解除协议的**养天和九****公司******湾分店、****医院、****医院等33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点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现将解除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市区33定点医药主动申请解除医**点服务协议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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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