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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遴选**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庐农项〔2025〕7号)和《关于印发**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农项〔2025〕17号 )等文件精神要求,通过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辖区政府或主管部门遴选推荐,经专家组评审论证后,现将**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及任务指标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与****联系,电话0551-****1146。
附件:**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及任务分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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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