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健身馆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 ****健身馆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更正项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P51页-报价分项明细表-第1行第3列 |
底薪(投标报价,不含税) |
底薪(投标报价,含税) |
| P52页-报价分项明细表-第9行 |
底薪报价合计(不含税): 元/年(包括人员为:运营人员、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救生员、保洁共9人的年底薪,最高投标限价32.26万元) |
底薪报价合计(含税): 元/年(其中税金税率为: %,税金金额为 元;)(包括人员为:运营人员、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救生员、保洁共9人的年底薪,最高投标限价34.2万元) |
| P29页-人员配备表-第1行第3列 |
底薪(不含税) |
底薪(含税) |
| P29页-人员配备表-第2行第3列 |
合计9人,最高投标限价32.26万元 |
合计9人,最高投标限价34.2万元 |
| P50页-投标报价表 -第3行第2列 |
1、底薪部分: 小写: 元/年 注:一般纳税人按6%结算,小规模纳税人按3%结算,如遇相关政策优惠按政策执行。税率不纳入报价计算。税金金额按中标人实际开票的税金结算。 2、不可竞争费部分暂定22.4万元(含税,报价时不得调整):执行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表中计费约定,按实际发生结算 3、总报价:小写 元/年(注:上述1+2合计费用) 大写: 元/年 |
1、底薪部分: 小写: 元/年(含税) 注: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算,如遇相关政策优惠按政策执行。税率纳入报价计算。 2、不可竞争费部分暂定22.4万元(含税,报价时不得调整):执行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表中计费约定,按实际发生结算 3、总报价:小写 元/年(注:上述1+2合计费用) 大写: 元/年 |
2、其他内容修改见最新的采购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自行下载最新的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4、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顺安镇
联系方式: 159****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斗星城B4座16层
联系方式: 177****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 17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