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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42379A | 建设单位法人:胡常胜 |
| 徐海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地区阿克****社区新**塔北路17号 |
| ****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经度:83.0496,83.0515 纬度: 41.7536,41.777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2 |
| 阿地环审〔2023〕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20 |
| 11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4237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69485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694855F | 竣工时间:2024-09-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j/gb/tzgg/index.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园区110kV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50MVA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在都护变扩建2个110kV****园区变,占用自西向东第四、五回预留出线间隔;(3)****园区变110kV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5.9(3+2.9)km,单回路架设。 | 实际建设情况:(1****园区110kV变电站(运行名称:110kV启航变)50MVA变压器2台,110kV出线3回(至都护变2回、备用至沐阳化工变1回);(2)都护变扩建2个110kV****园区变,占用自西向东第四、五回预留出线间隔。(3)****园区变110kV架空线路,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2.89km+2.858km。 |
| 站址位移约186.44m,原站址为经二路施工的砂石料堆放场地,后因经二路尚未施工完毕,****电站站址出现位移,但未超过50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提倡文明施工;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速度、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项目不设生活区,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移动式卫生厕所,运行期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处理厂,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 (****电站、输电线路运行时周围环境中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防范意识。 (六)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多余土方及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填埋场填埋;多余土方用于塔基护坡或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废蓄电池及时交由原厂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站内临时贮存;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为方便施工管理,在变电站西侧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生产生活区内设有移动卫生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卫生厕所定期由**市环卫部门拉运****处理厂,生活污水未发生外排现象,未对水环境产生污染。施工期已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期间未收到与噪声相关的投诉,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了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准备阶段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本项目严格按征地范围施工,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施工道路和牵张场尽量利用了现有道路和空地,选取合适塔基选型及塔位布置,施工作业区设立了围挡,控制了作业面积,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使用较新的施工机械、在施工限界标识了施工车辆的速度,及时对道路及施工面进行了洒水降尘。目前为止,未收到有关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三化”处置,可用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多余土方用于塔基护坡及就近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施工现场未发现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和就地焚烧现象。施工结束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地貌。****电站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依据《****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中相关要求,建设一座有效容积30m3的事故油池,该事故油池可满足最大单台含油设备的100%排油需要。调试期间,尚未产生事故废油。若产生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临时储存,最终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事故油池基础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防渗要求;事故油池留有检查井,检查井高于地坪并使用井盖压盖,有效地防止了雨水、地面径流进入事故油池内;本项目油池仅在事故条件下短时间存放变压器油,所产生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较少,且事故油池采用地埋式布置,油池内部基本为密闭空间仅留有一处呼吸口,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因此本项目事故油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贮存池的污染控制要求。**线路导线最低对地距离为21.5m,满足环评提出的线**求。根据验收阶段现状监测结果,110kV****电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1.77~15.52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0670~0.3031μT;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1.09~142.1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693~0.4692μT,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110kV都护航一线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16.48~78.54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0923~0.2841μT,110kV都护航二线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26.39~203.92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1166~0.7332μT,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10000V/m和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同时可满足4000V/m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5建设单位对员工进行了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电站的人员必须身着工装、穿绝缘鞋、佩戴安全帽,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在带电架构附近安装了电磁防护安全警示牌。建设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文件编号:SGCC-XJ-AKS-ZN-05。应急预案中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置预案,于2024年10月28日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652901-2024-077-L),建设单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隐患巡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监理情况,并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工程施工结束后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经验收调查,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中。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已按照规定程序,正在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调查工作及验收调查报告均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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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事故油池容积约30m3,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 | 变压器底部设有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并与事故油池相连。变电站设有1个事故油池,并采取了防渗措施,有效容积30m3。根据主变铭牌可知,两台变压器油重均为14.39t,密度约0.895t/m3,体积约16.08m3,事故油池可满足最大单台含油设备的100%排油需要。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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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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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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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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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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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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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