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 **** | **市**区琶洲大道68****中心39楼 | 13,803,926.40元 |
合同包1(********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中心场地租赁 | 场地租赁 | 按需求书要求 | 36(月) | 按需求书要求 |
许锐帆(采购人代表)、陈晓烈、刘婷、姚高飞、温博捷
| 1 | ********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 6.320786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13,803,926.40元 | 13,803,926.4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2、说明:********中心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GK25D506C0506Z)于2025年06月1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和**市****公司网(www.****.com)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14时30分00秒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单位****。
根据《****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2点“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仅有1家****;****委员会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琶洲大道83****广场1001室
联系方式:020-****7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7427、020-****80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水灵、陈蔚
电 话:020-****7427、020-****8049
**市****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