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山区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北京-北京-房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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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责任部门 区发改委
信息名称 ****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批复
生成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公开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5-02-26 17:50

京**发改(核)〔2025〕10号
**泰利能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核准的请示》(**泰利发展[2025]3号)和《****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泰利发展[2025]4号)收悉。根据******委员会**分局《关于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的复函》****委员会《****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的复函》。经研究,****公司****财政局改造可再生能源耦合系统供能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区西潞南大街20号。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地源热泵机组1台,空气源热泵机组4台、循环泵6台、200米深双U型地埋管换热孔43个及相应2眼监测孔、定压补水及全自动软水系统1套、机房配电及控制系统1套,原空调系统部分末端设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得少于60%。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12.18万元,****公司自筹解决。四、该项目全部为设备购置安装,如涉及**、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需办理相关手续。五、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八、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请据此履行审批手续。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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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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