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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4号2103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5-08-13 |
| 2025-08-26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包老师|联系电话:133****0030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新时代4号2103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0)**市**不动产权第****401号 | 权利类型 |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
| 实际用途 | 房屋坐落 | **区宁穿路338号 |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0.00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 使用状态 | 空置 | |||
| 物业管理情况 | ||||
| 瑕疵情况 |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止。2、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10:00。3、看样时间:挂牌期间(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安排统一看样),看样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136****0669。4、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问题为由毁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5、标的物现状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6、成交手续办理,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须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宁穿路1901****中心3楼345办公室)办理成交手续,签订挂牌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挂牌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7、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受让方须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充抵交易价款)。8、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9、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出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10、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6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11、****交易中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60个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12、交易合同详见附件。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庄市兆龙路汤家村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4797H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06.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 联系人姓名 | 包老师 | ||
| 联系人电话 | 133****0030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5: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包老师 | 电话 | 133****003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宁穿路1901号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陆宁宁 | 电话 | 136****0669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