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市****公司》项目(夜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法规[2020]25号)等相关要求。2025年08月21日,**市****公司在厂区组织召开《**市****公司》项目(夜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勘探了现场,查阅了《**市****公司项目(夜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性质、产能、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市****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900MA56LW6G29,位于**省**市凤岗镇镇田南路 59 号 1 号楼 2 单元 103 ****中心地理卫星坐标为:北纬:22°41'30.800",东经:114°10'0.170")。项目占地面积 580m2,建筑面积 1390m2;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硅胶条 73.5 万条/年、硅胶垫 495 万个/年,硅胶脚198 万个/年,硅胶心跳带 11 万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市****公司于2023年03月委托****编制《**市****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1月28****保护局审批同意,文号:东环建〔2023〕12671号,并于2024年01月26日通过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