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增强抗风险能力,带动农民增收,扎实推进乡村全面**。****依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78号)要求,****办事处负责实施的**村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已完成结算、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且已通过乡村**合规性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批复文号:德政〔2025〕30号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6万元,其中项目设备购置资金4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三、项目名称:****办事处**村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项目建设性质:**;
五、项目监管单位:****农牧局;
六、项目建设单位:****;
七、项目建设地点:******村;
八、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503马力轮式拖拉机1台;
九、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4个月,即2025年3月—2025年6月;
十、资金使用明细:****经三方询价分别与中科****公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佳和****公司****政协议书,按合同约定支付中科****公司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咨询费4.86万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0.29万元、****事务所决算审核费0.49万元、**佳和****公司结算审核费0.18万元,共计支付农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费5.82万元。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0日,共10天。
监督电话:
0977-****996(市农牧局监督电话)
0977-****316(****监督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
2025年8月28日